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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7 第12版: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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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
安市监催告〔2020〕ZH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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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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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滨海亿居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19年11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市监处 〔2019〕31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玖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慧娟 宋亚斌 联系电话:0372-5396593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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