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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9-07
2020-09-07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对骚扰电话、短信说再见

作者:孙梦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4
    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被视为打击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的“最严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12321受理有关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的投诉共15余万件。
      整治骚扰短信、骚扰电话,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骚扰短信、电话的定义和处罚标准等。《征求意见
  稿》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
  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
  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
  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
  电话。对违反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
  公告;情节恶劣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回收相应码号
  资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强化拦截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运营商要更新技术,加强识别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市场主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应强化对侵犯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实现对骚扰短信和骚扰电话的长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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