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9-07 第03版:法眼观澜
| 大 | | 中 | | 小 |
|
|
对骚扰电话、短信说再见 |
|
|
| 作者:孙梦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4 |
|
|
|
|
|
|
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被视为打击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的“最严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12321受理有关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的投诉共15余万件。 整治骚扰短信、骚扰电话,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骚扰短信、电话的定义和处罚标准等。《征求意见 稿》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 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 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 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 电话。对违反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 公告;情节恶劣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回收相应码号 资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强化拦截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运营商要更新技术,加强识别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市场主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应强化对侵犯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实现对骚扰短信和骚扰电话的长效治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