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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第03版: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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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公开审理吴某永等26人涉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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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振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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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鹿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振锋)8月26日至27日,鹿邑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永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诬告陷害、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以被告人吴某永为组织者,以被告人王某猛等人 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张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段某山等人为其他参加 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在鹿邑县观堂乡、鹿邑县西关、郸城县等区 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服从“老大”(被告人吴某永)安排等不成文规矩。 该组织通过长期、多次开设赌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支持组织活动,具有 一定经济实力。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 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当地影响恶 劣,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组织26名成员中,2人是吴某永家族成员,11人有犯罪前 科(其中刑满释放人员7人),6人受过行政处罚,7人为社会闲散 人员。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2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围绕证据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 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两天,部分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以及被告人亲属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该案依法 审理,鹿邑县法院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成立了工 作专班,保障了庭审工作有序进行。由于案情 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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