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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第16版:法治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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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测谎结果不属于合法证据 |
一批民生新规9月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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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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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到来的9月,又一批涉及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不得变相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报废机动车回收更加便利……法治如春风化雨,保障你我生活更加美好。 不得变相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 付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为进 一步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 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后盾。 条例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 业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禁止变相拖欠、规范保证金收取和结算、公示拖欠款项信息、建立健全投诉和监督评价机制、明确迟延支付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 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 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 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 程、服务款项。 报废机动车回收更便利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于9月1日起施 行。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 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 了明确规定,车主处理报废汽车有望更加 便利。 长期以来,“报废车卖不上价”是车主报废机动车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吃不饱”“收车难”现象较为普遍。 与以往的回收“论斤卖”相比,细则确认允许 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 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 制造后予以再利用。细则明确,回收 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 件销售台账。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新法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 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 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 制度,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法律还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 管理制度,健全秸秆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制度。此外,法律对违法行 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 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 测谎结果不属于合法证据 根据最高法9月1日起 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定,测谎结果不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合法 证据形式。 新规明确,人民法院将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对于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实,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非专门性问题,测谎等情形,法院不予委托鉴定。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明确测谎结果 不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合法的证据形式,只能 起参考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以 避免将测谎结果当作鉴定意见,影响 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司法公正。 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 根据9月1日起施行的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 法》,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药品目录》。 这八类药品为: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 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 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 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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