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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8-31
2020-08-31 第13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让刑事检察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琼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0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琼)“感谢鹤山区检察院,让我重新感受阳光,早日和家人团聚在一起……”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激动地说。8月18日,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以来,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首次以听证会的方式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作出的决定,不仅维护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使刑事检察更加阳光化,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就何某某非法拘禁案羁押必要性公开听取意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矫正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当事人家属共同参加。听证会上,鹤壁市鹤山区检察机关对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相关法律和程序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讲解,同时介绍了何某某非法拘禁案基本案情、量刑情节等情况,在听取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意见后,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矫正机关工作人员独立评议,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最终,该院综合该案案情及听证会评议结果,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会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的办案形式纷纷点赞,认为这不仅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性和说服力,也提升了案件办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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