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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第07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禹州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这个团伙受审判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少玄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1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少玄)8月27日,禹州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王某明为首的2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等一案。禹州市法院院长李红伟担任审判长,禹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汪伟宏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明控制的禹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发禹州市某小区,因多次同业主发生纠纷,遂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王某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许昌市、禹州市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禹州市法院审委会委员及被告人亲属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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