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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8-31
2020-08-31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42
  “赵某,这是量刑评议表,你认真看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也可以问律师……”9时许,我来到鄢陵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驻鄢陵县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看到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小娜正和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办理认罪认罚相关手续。
    这涉及一起危险驾驶案。今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赵某酒后驾车,在鄢陵县城撞到被害人后,逃离现场。一小时后,赵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交警队投案。经鉴定,赵某系醉酒驾驶,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经交警责任认定,赵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无事故责任。
    赵某后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两万余元。
    今天,郑小娜按照流程给了赵某量刑评议表以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向他讲解了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等。
    赵某仔细看表格,不时回过头咨询值班律师杨雨晴:“认罪认罚后是不是所有的罚金都要交?如果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会怎么样?”
    杨雨晴告诉他:“如果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罚金就要如数交纳,否则就无法认定为认罪认罚了,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从宽处罚。如果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也无法获得从宽处罚……”
    尽管律师说得很清楚,他还是犹豫着没有签署。
    看到赵某疑虑的表情,郑小娜向他详细解释了一番。听了解释,赵某若有所思地说:“检察院提出的刑期建议可以,就是提出的罚金刑有点高了,我已经赔偿了被害人那么多钱,我要回去考虑考虑……”
    看着犯罪嫌疑人离开的背影,郑主任告诉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由新修订的刑诉法正式确立,由检察机关主导实施。为了保证真实性和自愿性,犯罪嫌疑人要在律师的见证下与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了保证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全覆盖,2019年7月,由我院牵头,鄢陵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我院设立了派驻律师工作站,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见证未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对具结书的签署过程。”
    这时,又陆续来几名犯罪嫌疑人。按照流程,他们先后在郑小娜拟制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署了名字,按了指印。随后,杨雨晴也在具结书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整个流程就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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