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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第09版:天平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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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法院审理一起新型诈骗集团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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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榕孔佳美摄影报道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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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小客人,50余名小学生,在老师、家长的陪同下走进魏都区法院,实地参观了法官的办公室、院史陈列室和诉讼服务大厅,并观摩了一起典型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庭审,零距离接触法院,感受法治力量。活动增强了这些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榕孔佳美摄影报道 本报讯近日,太康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羊毛党”新型诈骗集团案,涉案被告人21人,涉案金额90余万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侯某某、史某霞等人为了利用他人信息资料在不同的App平台注册套现获利,先后成立了偃师市万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栎阳雨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万客东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万客东升公司发展合伙人,利用电商扶贫的借口获取大量公民信用卡信息等资料,由栎阳雨金公司筛选App平台、制作App套现的教程,由偃师万客公司利用收集到的公民信用卡信息等资料和App套现教程,在筛选出的App平台实施具体的违法套现行为。经调查核实,已查实的9家电商平台被利用上述手段非法套取钱款共计90余万元。 公诉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史某霞、詹某鹏、王某琪、段某辉、侯某辉、王某婷、杨某、鲁某杰、张某、白某涛、李某雪、赵某、张某芳犯诈骗罪,被告人赵某、刘某超、刘某华、李某冰、祁某丽、蔡某帅、朱某菊、白某杨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被告人较多,案情复杂,经过庭审、质证和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李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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