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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第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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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法院系统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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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吕铸威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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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出53项司法服务措施;走访民营企业391家次、律所56家次,与525名企业家代表或律师代表座谈交流,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商事合同案件30689件,实际到位66.1亿元,维护企业胜诉权益;围绕让企业“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提升网上诉讼服务水平,网上立案19694件,电子送达67341件次,网上开庭2411件次,在线调解7428件…… 2018年以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作为司法办案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大力倡导营商环境建设“人人、案案、事事都是环境、都是窗口、都是形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助推平顶山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第一方阵。 主动作为找准服务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法院服务营商环境就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要主动发力,积极作为,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院长王辉说。 该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法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标准和工作落实;先后研究制定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更好服务保障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指导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推出53项司法服务举措,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今年,该院又根据疫情新变化,及时出台《关于防疫情保大局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保障中小微企业摆脱困境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企业爬坡过坎,渡过难关。 同时,该市两级法院还定期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主动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先后征集意见建议150余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90多次,发出司法建议200余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针对部分民营企业家集中反映的问题,该院结合全市法院3年来审判执行数据,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向市委专题报告。对此,平顶山市委书记周斌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市中级法院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多方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积极破解难题,充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 护航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种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只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安下心”,让人民群众生活安心、市场主体活力迸发。该市两级法院立足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尤其是依法严惩侵犯企业权益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两年来,该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案件24件206人、涉恶案件92件546人,坚决铲除影响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1293件,让企业安心发展。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55件,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支持郑万高铁、湛河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严惩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毁坏企业财产等犯罪行为,先后审结破坏企业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244件。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各类产权,审结产权司法保护案件43697件。 同时,该市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企业家放心创业。 提升效率公正高效处理商事纠纷 “网上立案,网上庭审,足不出户就解决了纠纷,为法院的便民服务点个赞。”当事人王某在网上庭审结束后向法官隔空表达谢意。 2018年以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优化诉讼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环境,让市场主体有更好的法治体验。 围绕让企业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提升网上诉讼服务水平,网上立案19694件,电子送达67341件次,网上开庭2411件次,在线调解7428件。全面推进一站式解纷,分别与平顶山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消协等联合下发文件,推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有效对接,诉前调解纠纷13669件;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减轻保险企业诉讼负担,12388起道交纠纷通过平台申请调解,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平顶山市市长张雷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给予批示肯定。 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审判执行效率。立足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优势,促进商事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探索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强化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案件专业化审判和简单案件速裁快结,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缩短纠纷审理周期,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8.3天,1/2审限内结案占比69.9%。一审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等核心审判指标持续在全省保持先进位次。持续开展精品案件工程,提升商事审判质量,全市有两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商事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个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获奖数居全省第一。 强化执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诚信是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我们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王辉说。 该市两级法院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针对拖欠金融、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执结金融案件854件,到位金额26.1亿元;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9473件,到位金额35.8亿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考虑企业诉讼负担,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拍卖成交1669件10.9亿元,为企业节省拍卖费用1100万元。2018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执结商事合同案件30689件,实际到位66.1亿元,首次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85.2天。 该市两级法院还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充分考虑采取民事强制措施和裁判结果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产生的影响, 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优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出现暂时资金困难但运转正常企业,坚持放水养鱼,引导通过分期履行、兼并重组等方式,执结5672件;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44418人次,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12706人次;对于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亟须短期修复信用的企业,依法审批,及时修复,先后帮助12家企业渡过难关。 强化职能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去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职能,推动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努力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依法助推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 认真做好“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审理,18件“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全部按期审结,安置职工3631人,处置资产6.5亿元,盘活土地906亩、房产14.9万平方米,化解债务70.6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目标任务。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提升破产审判效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的破产审判大格局,成立由张雷明担任组长的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在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应用,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68场,涉及债权人16500余人次。2018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审结破产案件57件,平均审理时间由原来的700天压缩至586天,回收率指标由原来的1.8%提升至去年的11.1%。 主动发挥市场救治功能。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科学判断涉诉企业的市场发展前景,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坚持能救则救的工作方针,对拥有知识产权、具有经营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企业,尽可能通过重整让其回归市场,4家企业通过重整焕发生机,盘活资产25.6亿元。创新适用关联案件识别机制,加快推进涉案企业合并重整进程,依法裁定圣光集团及其关联的23件破产案件合并重整,为企业浴火重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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