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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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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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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登封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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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7日经登封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185民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管理人按照《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本次分配。 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管理人确定于2020年9月3日之后开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施,本次拟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983939.64元,参加分配的普通债权金额138878498.42元,清偿率约为2.86%。 本次分配即最后分配,逾期未领取或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特此公告。 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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