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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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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到洛阳走访调研破产审判工作 |
探索先进经验共克经济时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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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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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8月25日,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李红芬一行到洛阳法院走访调研破产审判工作,督导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等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洛阳中院执行局局长胡博文汇报了洛阳两级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并重点就重大疑难破产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详细介绍了洛阳法院在破产审判专业化、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破产专项基金设立、执行转破产制度等方面的具体做法。 史小红对洛阳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洛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服务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建设方面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探索出的一系列模式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希望洛阳法院在共克经济时艰这一特殊时刻积极探索出更多可以在全省推广的先进经验,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尤其是在重大案件办理中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统筹抓好债权人利益保护、资产保值增值和社会稳定等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曲海滨表示,省法院对洛阳破产审判工作的肯定和期待,是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动力和保障。全市法院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破产审判为抓手服务改革大局。二要强化府院联动,不断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与衔接配合,不断增强做好破产审判的工作合力。三要强化专业化审判,持续加强破产条线管理,全市法院必须落实好破产审判组织和人员的常态化管理,为破产审判提供组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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