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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濮阳市检察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服务保障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魏自民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81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检察机关来说,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是应尽职责,是必须大力加强、着力做好的工作。”近日,濮阳市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保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与部分驻濮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和市工商联、市营商环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座谈,听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司法需求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濮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该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濮阳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不手软”,依法保护“不缺位”,着力营造让企业家安心、放心、舒心的经营环境。
    在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工程建设中,李某等人利用宗族、合作伙伴关系为纽带,采用阻拦建筑材料进入工地,阻拦建筑器械施工,辱骂、殴打、恐吓施工工人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范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认定犯罪事实,深挖背后“保护伞”,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改进工作、履行平等保护义务。
    2019年以来,濮阳市两级检察院严厉惩处侵犯民企合法权益黑恶犯罪,共批捕33件75人,起诉12件74人。
    南乐县检察院审查某公司及其经营者郭某等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后,认为证据不能证明该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在审查认定立案理由不成立后,该院下达通知撤销案件书,当日公安机关撤销此案。“是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犯罪一个不凑数。”濮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提忠介绍该案时说。
    濮阳市检察机关还加大对涉企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涉企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排查案件32件,提出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改判1件,促成和解终结审查1件;推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工作联动机制,依法监督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强化涉企执行监督,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对涉民企行政违法执行活动或有关方面不履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22件。
    此外,濮阳市检察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方案,连续两年将服务民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并将县(区)检察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情况纳入重点工作台账并进行年度考核。2019年,濮阳市委托第三方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市检察院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濮阳市检察院还围绕企业现实需求,研究制定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意见,组建服务企业法律咨询工作小组,开通服务热线和办案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检察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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