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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第12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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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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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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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龙(身份证号:411281199110193518)、张智民(身份证号:411219196911263510)、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海龙(借款人)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样本、《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程序及仲裁员选定意见书》样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本会递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义马市检察司法大楼四楼本会义马工作站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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