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8-11
2020-08-11 第12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身份证号:411219196911263510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23
张智民(身份证号:411219196911263510)、张海龙(身份证号:411281199110193518)、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智民(借款人)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书》样本、《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程序及仲裁员选定意见书》样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本会递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义马市检察司法大楼四楼本会义马工作站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