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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第05版:扫黑除恶收官年 大 |  中 |  小 

持刀斗殴涉恶团伙案一审判决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余彤赵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8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余彤赵倩)与人发生争执,便要持钢管打架;校门口聚众斗殴,持刀砍伤他人后盗走电动自行车……日前,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10余名未成年
  人涉恶团伙犯罪案,宛城区
  检察院派检察官出庭支持
  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
    年7月以来,被告人甘某
    杰、王某岩等11人纠集在
    一起,建立专用微信群相
    互联系,多次实施抢劫、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
      法犯罪活动,短时间内作
      案10余 起,
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甘某杰、王某岩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分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11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对其他被告人,法院决定分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至6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甘某杰等被告人对多名被害人进行依法退赔、民事赔偿,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扣押的钢管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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