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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第11版:平安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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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放水养鱼”式执行
实现各方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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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方正张传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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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方正张传新)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安排8名执行干警,到辖区某小区内协调业主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就逾期办理房产证产生违约金纠纷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放水养鱼”式执行既让企业生存又让业主满意。 该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房地产公司逾期办理房产证导致违约,案件审理后,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支付业主逾期办理房产证产生的违约金。因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向业主支付违约金,300余名业主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没有足够能力一次性支付业主全部违约金。考虑到被执行企业实际情况,该院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的在售房屋采取了灵活查封措施,尽最大可能助力被执行企业渡过经营难关,恢复偿还债务能力。 同时,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业主代表和房地产公司和解。执行法官经释法说理、倾力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每月支付10万元到法院执行账户,用于支付业主逾期办理房产证而产生的违约金,直至全部业主违约金支付完毕。 在经过前期协调后,7月10日,执行干警现场组织业主与被执行企业签订和解协议,当天即签订和解协议135件,以车位抵违约金28件,以租抵债5件,诉前化解55件,有效推进了业主群体性案件的执行,实现了双方共赢,房地产公司和业主代表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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