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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9 第16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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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释义 |
近亲属与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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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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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从西周确立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到现代保留的逢年过节家人团聚的传统习俗,都表明中国社会是由一个个小家组成的“大家”。那么,每个小家的范围有多广呢?谁才是你的亲属呢? 民法典对前述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应,详细地划定了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我们常说的七大姑八大姨并非是自己的近亲属,仅是亲属,即使与其共同生活也不称其为自己的家庭成员。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解读 民法典此次在婚姻家庭编对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范围进行了厘清。 一是,采取列举式的方式界定了民事领域属于近亲属的亲属关系。 二是,让自然人对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具有了可预期性,公民可以预判在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哪些近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当自己生命垂危时,哪些近亲属可以替自己决定医疗方案;近亲属拥有的法定权利范围比我们通常了解的要广得多。 三是,首次采取兜底式的方式界定了家庭成员的范围,有利于维护每一个小家的和谐,更有利于小家家庭文明的建设。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丽、实习律师侯雪峰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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