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7-29
2020-07-29 第10版:平安焦作 大 |  中 |  小 

博爱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力促重点文物修复保护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孙建设沈巧莉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8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孙建设沈巧莉)近日,博爱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许良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确保国家重点文物得到妥善保护和修复。
    今年6月,该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爱县石佛滩隋唐摩崖石刻正在遭受严重破坏,部分佛像头部被毁坏,一些佛像被涂上水泥和颜料。石刻所处的崖壁正下方的河道内杂草丛生,并盖有违章建筑。不远处的养猪场异味刺鼻。
    石佛滩隋唐摩崖石刻于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博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许良镇政府对石佛滩隋唐摩崖石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6月12日,博爱县检察院分别向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许良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文物的保护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修复被破坏的文物,防止破坏行为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博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许良镇政府积极行动,组织人力、物力将河道内垃圾、杂草彻底清理干净,拆除了违章建筑,并督促养殖户签订了保护承诺书。
  “我们已邀请有资质的古建维修单位制订了摩崖石刻安防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并报省文物局审批,待批复后再做进一步修复。”博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给县检察院的回复中写道。“感谢检察院的监督,我们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营造保护文物、爱护文物的良好氛围。”许良镇政府负责人说。
  “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介入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文物的良好局面。”博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一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