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7-29 第09版:检察天地
| 大 | | 中 | | 小 |
|
|
罗山县督促履职保护湿地 |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刘立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9 |
|
|
|
|
|
|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刘立新)“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在相关部门的协作下,加快了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的整治。现在湿地环境好多了。”近日,罗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位于罗山县的鹭鸶湿地自然保护区时,该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道。 杜堰河鹭鸶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100多亩,湿地内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在这里生活的鹭鸶有10余种,均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今年4月,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保护区旁边有两个住宅小区,生活污水直排保护区内的杜堰河,河水臭气熏天,破坏生态环境。 检察官经多次走访还发现,这里存在林木被盗伐、居民进入林地开荒种菜、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向林中倾倒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罗山县检察院向该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城市管理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明确保护区与居民区界限,依法处理居民在保护区内开荒种菜等违法行为,恢复湿地保护区植被,对周边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两家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勘查,制订整改方案,结合当前正值鹭鸶繁殖的特殊时期,积极开展保护行动,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罗山县检察院进行反馈。 目前,保护区护栏网已重新加固,居民垃圾也得到清理,部分复绿工作正有序进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