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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7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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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剐车小男孩“自首”是一种善意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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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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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清远一小男孩到当地派出所“自 首”。小男孩说,自己用玩具铲子把别人的车剐 花了,妈妈赔偿车主4000元后,带他来“自首”。 民警教育小男孩:“男子汉大丈夫该承担就承担。回家帮妈妈做家务,洗一次碗5毛钱抵赔偿款。” @不做书呆子:懂事的孩子背后一定是教导有方的家长。这个妈妈的做法很好,孩子闯祸了,不打不骂,而是通过这样理性的方式让孩子懂得承担责任。 @小方:民警的教育也很暖心。相信这件事会让孩子留下深刻印象,引导他成长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大人。 @九九:孩子闯祸后带去派出所“自首”,既教导孩子敢做敢当,又从小培养了孩子的法治意识,为家长和民警点赞。 @圆又圆:随着时代发展,家长的教育方式也进步了,相信这个社会将越来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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