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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7-24
2020-07-24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等5部门:

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14
    据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在全社会树立缅怀英烈、尊重烈属的良好风尚。
    意见强调,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一要体现尊重关心,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积极帮助烈士亲属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二要加强管理引导,规范优先优惠政策,完善办理流程,加强法制宣传,在充分尊重烈士亲属祭扫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祭扫纪念活动;三要注重协同配合,强化区域联动,确保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活动组织服务工作有序衔接。
    意见指出,因烈士未安葬在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省份,烈士亲属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省份开展祭扫纪念活动的,各地应按规定提供服务保障。
    意见明确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并针对无上述人员的情况,将组织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意见明确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服务方式、保障措施和办理程序,规定符合条件的烈士亲属可以选择“组织祭扫”或者“自行祭扫”,原则上每年一次,并明确了烈士亲属在祭扫期间食宿、交通等方面的保障标准,以及在交通出行和文化服务方面享受的优惠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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