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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2 第05版:清风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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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以案为鉴遏制违纪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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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通讯员陈聚涛裴亚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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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通讯员陈聚涛裴亚楠)“回顾这段经历,我心里只有三个‘对不起’:一是对不起党组织对我的培养,二是对不起年迈的父母,三是对不起我的家庭……”这是洛阳市财政系统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沉沦的代价》中,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原主任金某忏悔的一幕。 根据洛阳市纪委监委印发的以案促改实施意见,洛阳市今年将着重围绕中心大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3个专项以案促改活动,聚焦财政、教育、金融、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系统以案促改活动,并将以案促改工作向企业单位、农村(社区)、上级监管单位拓展延伸,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洛阳市还将分别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建设示范点,引领推动全市以案促改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深化。 洛阳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保国表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漏必堵、有警必示、有章必建”四项原则,落实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全域整改有关要求,坚决避免地方单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党员干部再犯类似错误,为洛阳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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