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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第15版:政法快讯 大 |  中 |  小 

鹤壁市鹤山区司法局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马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2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马钰)日前,鹤壁市鹤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指派,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赵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后,该中心联系鹤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源为赵某某提供法律服务。
    案件办理期间,薛源收到法院通知,该案将通过“云间”系统网上开庭。鹤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协调,法院、检察院、辩护人、被告人四地视频连线,对本案进行审理。
    薛源通过阅卷、与赵某某视频沟通了解了全部案情,认为赵某某虽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已经赔偿被害人3000元,该案民事部分已经调解成功,被害人对赵某某予以谅解,赵某某可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薛源的辩护意见,对赵某某从轻处罚,判处赵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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