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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7-01
2020-07-01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公益诉讼“对症下药”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颖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5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颖茜)近日,为护卫辖区古树健康生长,在平顶山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古树名木公益行”公益诉讼专项检察行动,针对辖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不规范现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为更好地了解辖区古树生存状况和管养维护情况,在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湛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分派检察官前往肖庄村、湾李村等古树分布地开展实地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部分古树保护牌已消失不见,部分古树树冠被电线穿过,具有安全风险,部分古树因内部树干中空,甚至被居民当作“另类垃圾桶”,长期堆放垃圾杂物。
    6月15日,湛河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农水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一是加强对古树的日常管理巡查,科学合理管养,及时制止损害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完善对古树的登记、建档、挂牌工作,明确注明古树保护范围;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群众保护古树的意识,营造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农水局高度重视,表示完全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立即组织整改,今后更加主动地履行监管职责。
    据介绍,下一步,湛河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古树名木公益行”公益诉讼专项检察行动,一方面,主动联系相关行政单位,共同向古树名木养护负责人员交流取经,结合具体情况“对症下药”,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案;另一方面,有序开展“回头看”行动,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让古树“老有所依”,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守护湛河区的绿水青山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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