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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第16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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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上网痕迹算不算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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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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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影记录、打车轨迹、搜索记录、购物清单……人们在网络空间的活动越来越频繁,每一次屏幕停留、指尖操作,都会被存储为数据形态的“痕迹”。 浩如烟海的“网络痕迹”关系用户个人隐私,究竟该如何保护? 名词解释:网络痕迹 网络痕迹又被称为“数字脚印”,指的是用户在互联网空间活动后留下的行为记录,既有公开的帖文、状态等,也有被本地或云端服务器记录的数据。 谁在利用我的上网记录? 近日,爱奇艺在“超前点播案”败诉后,又被指“侵犯隐私”:在案件庭审中提交了原告用户吴先生的观影记录,被当事人公开质疑。 “他们在庭审中把我的观影记录拿出来了,近百页,感觉隐私被侵犯。”原告吴先生日前在其个人微博平台发文质疑。 对此,爱奇艺官方微博回应称,在“超前点播”一案中提交的所有信息,都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诉讼需要,并且申请了不公开质证。 记者联系到本案当事人吴先生。他 认为,平台在收集、查看、使用个人信息 上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如果没有公安 机关、法院的调查令,也没有我的同 意,这就是侵权”。 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有 同样的被侵权经历。记者查阅各大 投诉平台,发现不少用户质疑一些 网络平台收集网络痕迹个性推 送。部分用户投诉显示,在婚 恋、借贷等平台上,只要有 上网浏览记录,很快就会 收到推销电话。 过度收集网络痕迹涉嫌侵权 与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隐私信息不同,很多网络痕迹会被收集进行商业利用。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些互联网大企业较为规范的通行做法是,将信息脱敏后分发给人工智能算法,最后形成用户的偏好分析,达到精准推送的商业目的。 记者查阅多个流行App的用户隐私协议相关条款发现,几乎无一例外都提及将对收集的部分信息进行商业利用。从协议授权到商业利用,使用用户“网络痕迹”的过程存在侵权之嫌和安全风险。 ——不同意就别用。 受访法律界人士认为,一些App的开发商,直接将用户授权其收集、查看、使用所有在App上的行为记录作为正常使用App的前置条件,有霸王条款之嫌。 ——二次转移,网络痕迹面临多元共享。 细读一些平台的隐私协议不难发现,部分平台规定用户行为数据可以进行有条件共享和传输。 网络安全技术专家徐超认为,共享没有明确标准,可能存在过度收集、二次转手、服务器被攻击等风险。 ——个人行为数据有商业价值,用户却没有财产权益。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海滨认为,平台账号的使用权可被视为虚拟财产。随着行为数据使用量的增加,行为数据会越来越具有价值。 如何规制“掌管钥匙的人”? 甘海滨认为,网络平台是“掌管钥匙的人”,必须明确互联网企业商业使用和数据保护的边界。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认为,数据收集主体只要有商业用途的,一定要遵循正当、合法、必要、同意四大原则。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现实中,由于用户个人难以举证等原因,面对平台、开发者过度收集、使用“网络痕迹”行为维权困难,应加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立法。 网络安全专家表示,企业应自觉规范信息安全保护,对用户“网络痕迹”妥善保护。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监督手段,查处“手拿钥匙”的平台滥用数据信息等违法行为。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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