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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第03版:重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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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溺水”成为盛夏之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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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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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到来,溺亡事故也进入了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每年夏季因游泳或玩水导致中小学生溺亡的事件频发,着实令人痛心。 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溺水。警方提醒,暑假即将到来,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多叮嘱孩子安全戏水,不要让孩子一个人去水域游玩,不要让婴幼儿长时间脱离视线,孩子的生命安全容不得一丝马虎。 1 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 近日,多地出现中小学生因为溺水事故而不幸遇难的相关报道: 5月16日,河南省潢川县5名初中生溺水身亡。 5月24日,山东省两名中学生溺亡。 5月26日,江苏省一名20岁男子水库溺亡。 5月28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一儿童在水库溺亡。 5月31日,四川省宜宾市6名少年私自下河玩耍,两名14岁的孩子溺水身亡。 …… 河南法制报记者梳理发现,仅5月下旬就有10余条鲜活的生命因溺水而消逝,花季的生命还未绽放便已凋谢,令人惋惜和痛心。 悲剧一再上演,溺亡事故地点周围尽管设有警示标志,但经常是一边发生溺亡悲剧公安、消防等救援人员忙着搜救,而另一边戏水者却觉得事不关己仍我行我素。 分析发生溺水事故的原因,有人自以为水性极好,有人自以为防护措施足够稳妥;孩子们普遍对私自下水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没有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家长们则认为陪孩子游玩就可避免意外发生。然而,这些想法却不足以抵挡任何一次意外。 暑假将至,近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两次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举一反三,多措并举,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家长则更需留心,加强对孩子的看护,让孩子安全戏水。 2这些水域公认“很危险” 水库 5月27日清晨,救援队从江苏省镇江市上会水库中打捞出一具尸体。不幸溺亡者是男子卓阳(化名),年仅20岁。26日15时许,卓阳来到水库游泳。但由于其不知水库深浅,加上水温低,导致溺水。 河流湖泊 3月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6名少年在怒江浅滩区域下水游泳。其中1名少年溺水,两名同伴见状下水营救,结果3人一同溺水。还在岸边的3人找来竹竿救上来了第一名下水少年和一名下水营救少年,而另一名少年却沉入江底,不见踪迹,后经当地消防救援人员全力搜救,最终确认不幸遇难。 游泳池 去年夏天,河南省新乡市一名幼童,带着游泳圈独自一人在儿童游泳池里玩耍。幼童突然开始挣扎,其脸部完全没入水下,一名坐在旁边的女子发现后赶紧将其拉出水面。经抢救,幼童慢慢恢复了呼吸,而此时孩子的妈妈仍然在另一个泳池练习游泳。 旅游景区 6月7日,湖北省宜昌市一名男童在江边游泳时被湍急的江水冲走,守在一边的孩子父亲顿时急得晕倒在地。旁边一热心市民赶紧套上救生圈跳入江中,奋力向男童游去。没想到,该市民刚抓住男童时,腿部突然抽筋,于是,两人一同在江水中漂流。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出动巡逻艇赶往现场,将两人救起。 1 3不安全的“玩水”等于“玩命” 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溺水。家长和孩子一定要对夏日玩水、游泳这件事保持警惕,破除惯性思维,正确认识“溺水”,并且掌握相应的防溺水知识。 在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如水库、池塘、河流等户外不明水域游泳或者玩水,对水质情况不了解,易感染细菌致病,而且水温低,易造成抽筋,再者对水域状况不明,如果踩空进入深水区域、踩到尖锐异物或被水草等异物缠住身体,极易发生溺水,且没有专业人士看护救护,溺水时不易被发现,会错过最佳营救时间,因此要远离不明水域,为安全起见,最好选择有专业人士看护、救护的正规游泳馆。 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副局长张瑞民通过本报提醒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原则一定要牢记: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提示指出,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教育机构要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有关单位要在河、塘、水库等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巡守,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护和教育。 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才能尽量避免或减少危害和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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