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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6-17
2020-06-17 第12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72
平顶山市怡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鸿昇投资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李花枝与你们二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平仲裁字(2019)第1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报请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9时在本会(平顶山市新城区大香山路与祥云路交叉口西北角)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平顶山仲裁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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