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6-10
2020-06-10 第14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183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05执4329号赵磊:本院受理邬美琪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送达(2020)豫0105执43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豫0105民初3163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05执3567号王小利:乐恩申请执行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05民初215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乐恩于2020年04月01日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105执3567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则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升隆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启之辰商贸有限公司、李培培、袁建军、张传林、马治国:本院受理郑州市商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郑州启之辰商贸有限公司、李培培、河南升隆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袁建军、张传林、马治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治军:本院受理熊泽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开封市大众不动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萍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尚瑞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公告焦国华、杜春梅:本院受理罗自由诉你民间借贷权纠纷一案,申请人罗自由申请执行(2016)豫1402民初617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402执恢284号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睢县人民法院公告田丹、张俊启:本院受理原告王景林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22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三份,上诉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王志民:本院受理上诉人赵爱菊诉被上诉人方学明、原审被告王志民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8月17号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卢氏县人民法院公告杨涛、赵亚仙:本院受理原告陈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豫1224民初1134号,因你具体地址不清,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0年9月8日8时30分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张现杰:本院受理原告焦合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常路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0年6月22日10时至2020年6月23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刘伟、温炳利、尚小红、尚国生共有的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9号6号楼1层商3号附1号(不动产权证号:1501203089)、附4号(不动产权证号:1501203088)的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执行法院联系。本院不组织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75-3332262(李)、监督电话:0375-3322522。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恩:原告杨太岭诉你们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袁松岭: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刘振锋与被申请人河南华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袁松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3民再17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赵科红: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王开辉与被申请人张永峰、被申请人赵科红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3民再53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浩与李孟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孟丁名下所有的豫KR7107号小型轿车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李孟丁名下所有的豫KR7107号小型轿车一辆。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为:李孟丁。该车辆评估价格为69907元,经合议庭该车辆的起拍价为62916元、该房产的保证金为6000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为6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许昌华兴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许昌弘日能源有限公司、许昌奇胜电气有限公司、许昌市全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许昌宇翔鞋业有限公司、襄城县多宝利生活广场、许昌首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鑫宇建材有限公司、襄城县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通用润滑油有限公司、襄城县润通齿轮有限公司、襄城县博汇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世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金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襄城县旺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聚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杨本善、田俊英、田曹民、宋帅蝶、谢进娟、王襄太、杨国绍、李国富、周赛娟、张晓利、李伟涛、李珊珊、郭改玲: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许昌华兴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许昌弘日能源有限公司、许昌奇胜电气有限公司、许昌市全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许昌宇翔鞋业有限公司、襄城县多宝利生活广场、许昌首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鑫宇建材有限公司、襄城县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通用润滑油有限公司、襄城县润通齿轮有限公司、襄城县博汇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世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金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襄城县旺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聚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杨本善、田俊英、田曹民、宋帅蝶、谢进娟、王襄太、杨国绍、李国富、周赛娟、张晓利、李伟涛、李珊珊、郭改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书。现依法向许昌华兴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许昌弘日能源有限公司、许昌奇胜电气有限公司、许昌市全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许昌宇翔鞋业有限公司、襄城县多宝利生活广场、许昌首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鑫宇建材有限公司、襄城县未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通用润滑油有限公司、襄城县润通齿轮有限公司、襄城县博汇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世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金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襄城县旺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聚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杨本善、田俊英、田曹民、宋帅蝶、谢进娟、王襄太、杨国绍、李国富、周赛娟、张晓利、李伟涛、李珊珊、郭改玲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0执恢2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传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郭旭光、王红敏:本院受理原告董昆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003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5日10时起至2020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拍卖标的: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4号楼1单元6层B座住宅房地产。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起拍价:1261820元。保证金:200000元。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374—7263051。详情请关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4,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0年06月25日10时至2020年0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人民路东段渔夫子路东侧易居时代1号楼1单元311房屋【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10526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184执5933号
    本院受理张振迎与马燕、李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184民初575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又无法有效联系到你,本院将对马燕名下的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求实路西华南城一路北侧中央公园10号楼2单元701房屋(合同编号16001333461)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84执5933号执行案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期履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议价通知书、网拍通知书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本公告确定的义务,并缴纳相应执行费。逾期未履行,本院将强制拍卖上述房产,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到本院领取拍卖裁定书,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后第一个周三上午十时到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205室选取评估(如未到庭,将通过询价系统摇号方式挑选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领取评估报告书、提出异议、优先购买等相关权利。届时,本院将依法通过网络平台拍卖、变卖上述车辆。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聂福明与被执行人李俊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李俊兵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路东联盟大厦东2单元13层西户(证号:20170003128)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福庆与被执行人申根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申根运所有的位于河南省淇县朝歌镇老107国道北段南侧(产权证号:淇县朝歌镇字第00037723号)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英伟与被执行人姜守平、周有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姜守平、周有香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颖秀园小区市建公司3号楼西单元3楼西户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6月10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献军与被执行人焦永利、张晓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焦永利、张晓刚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桐花巷红旗建材有限公司1#楼东1单元3层西户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6月10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唐继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白雨鑫与被执行人唐继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到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4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鹤壁物华镁加工有限公司、鹤壁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冯建刚、宋红革、王春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与被执行人鹤壁物华镁加工有限公司、鹤壁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冯建刚、宋红革、王春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到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4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宋荣辉:本院受理原告彭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巨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河南美森铝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望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葛军:原告刘中国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邮寄未能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1503民初73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被告葛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刘中国17466.48元;原告刘中国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陈世军:本院受理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开庭时间定于公告和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杨帆:本院受理原告宋彬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周俊伟:本院受理原告王亚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8日10时在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朱振勇:本院受理原告龙军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8日9时在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申付海与陈小勇、陈龙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龙飞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述房屋。拍卖标的物:陈龙飞名下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洞庭湖路82号3号楼1单元15层1502号(权属号:G17003704831)房产。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在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人员。张丙江:17803833129。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611民初4391号刘军玉:本院受理申开利诉刘小五、刘军玉案外人执行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起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杜长安:本院受理原告贾玲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判令婚生女杜静雪由原告抚养,婚生女杜静茹、婚生子杜宇辰由被告抚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增印:本院受理原告李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增印支付原告欠款2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1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陈聚宝: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正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5000元及利息155.88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剩余利息自2019年8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1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建芳:本院受理原告张吉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陈建芳偿还原告张吉康借款30000元,利息自2017年12月18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1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7月15日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6)进行公开(一拍)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环城乡独山大道1056号4幢2单元601室(房产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0145731号、共有权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0145731-1号),该房产实勘位于4幢3单元(从东数)501室(地上第五层),建筑面积:128.08㎡,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层数:共7层(含地下一层)、位于第6层,房屋朝向:南北。简装,建成年份:2002年,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户型:三室两厅,一梯两户,无抵押,未腾空(被执行人在里面居住,钥匙在被执行人手里),有共有人,房改全额集资房。评估价格1015674元,起拍价格812540元,保证金160000元,加价幅度8000元。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以上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详情以淘宝网发布的信息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情咨询电话:0377-68927777、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191(谢法官),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7月16日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6)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南阳市卧龙区梅溪办事处卧龙路169号4幢单元5层502室房产一套(房屋存根登记位于4幢3单元502室,实际位于侨鑫花园1幢1单元东户5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3051171号,共有权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3051171-1号)。建筑面积共106.3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96.63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为9.67平方米,该房屋为一梯两户多层无电梯住宅,位于第5层,共6层,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户型:3室1厅1厨1卫,南侧设有阳台,坐东朝西,简装修,无租赁,无抵押,未腾空(被执行人在内居住),无钥匙,有共有人,建成年份:2001年,土地性质:国有出让。房地号:50-100-2-022。评估价726300元,起拍价581040元,保证金11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以上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详情以淘宝网发布的信息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情咨询电话:0377—68927777、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191(谢法官),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赵红强:本院受理原告李海峰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姚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付广: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581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赵庆喜:本院受理原告汤阴县韩庄镇钰轩酒店、汤阴县彩虹生活超市诉你消除危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彦军、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阳市文峰区行政执法局西关中队:本院受理原告刘凡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常路星、孟德林、安阳市金黎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杨艳芳:本院受理原告韩国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03民初1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涛:本院受理原告董新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潘勇:本院受理原告赵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学礼:本院受理原告董胜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郭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文峰区城南宏利达板材配件经销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向涛: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市胜利路昊鑫保温材料厂、管敬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李素荣:本院受理张廷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清丰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杜国超:本院受理原告赵喜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运亮:本院受理原告王素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庆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郭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门信用社诉郭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豫0928民初32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建飞:本院受理原告马建新诉你、王书军、管莹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