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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第16版:法治关注 大 |  中 |  小 

筑起“司法屏障”护好绿水青山

世界环境日前夕,省高级法院通报全省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33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昨日,省高级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据悉,2019年,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环资案件5647起,审结5346起。其中刑事一审案件2490件,审结2429件,判处罪犯3134人;民事一审案件1055件,审结968件;行政一审案件2102件,审结1949件。
    省法院副院长王韶华在发布会上说,2019年,河南法院持续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受理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刑事案件205件,审结199件。
    其间,河南法院推行环保禁止令,积极预防、遏制污染行为发生。郑州、濮阳、许昌、驻马店等地积极推行环保禁止令,防患于未然,共发出环保禁止令30份。
    同时,坚持保护优先,河南法院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资源行为,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1539件,审结1508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惩处滥捕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犯罪,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409件,审结396件。
    此外,加强景观多样性保护,河南法院依法审理涉自然、人文遗迹保护案件,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337件,审结326件;依法调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纠纷,妥善化解争议,共受理此类民事案件807件,审结788件;受理此类行政案件902件,审结808件。
    2019年,河南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45件。
    王韶华说,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判令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承担停止污染侵权、拆除污染设施、赔偿生态功能损失、支付生态修复费用、采取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等法律责任,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9起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典型案例。
部分典型案例
染色作坊违法排污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2019年1月,买某强安排尚某锋等4人在杨某利的染色作坊内,对羊皮染色加工中加入铬粉,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孟州市桑坡村内公共排水沟,所排废水中铬含量23.1mg/L、总含铬量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
    孟州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孟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买某强等6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缓刑一年的刑罚,并分处罚金。
  【意义】
  孟州市是黄河千里长堤“左岸0公里”的起点。通过本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既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也对广大群众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也向社会宣示了人民法院为黄河流域长治久安构筑起坚强司法保护屏障的决心。
倾倒铝粉灰造成严重污染法院审判兼顾环境修复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唐某龙、杜某火租厂房以“火法”生产铝锭。为降低有害废物铝粉灰处置费用,唐某龙、杜某火违反国家有关有害废物的处理规定,通过他人将200余吨铝粉灰非法倾倒于永城市裴桥镇境内的三处地点,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案发后,被告人缴纳了环境修复资金,危险废物已被清理处置。
    永城市法院经审理,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龙、杜某火有期徒刑1年8个月和10个月,并分处罚金。
  【意义】
  此案在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教育警示作用的同时,兼顾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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