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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6-05
2020-06-05 第13版:法治论坛 大 |  中 |  小 

推进人民法庭职能重构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

作者:□袁荷刚刘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1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窗口,肩负着促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任。在新形势下完善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能,可以充分发挥其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完善人民法庭工作职能的意义  (一)完善人民法庭工作职能是解决人民法庭自身发展困难的需要。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做好人民法庭建设,事关基层社会安定和谐,事关法院形象和公信力。
  (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职能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大局的重要环节。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压力不断加大。在此背景下,人民法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采取最有效的个性化解决措施,在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发挥枢纽作用。
  (三)完善人民法庭工作职能是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要紧紧依托党委领导,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发挥以下五方面作用: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基层法治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首先要法治。人民法庭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审理,发挥司法的指引作用,引导群众的思想观念,规范群众的行为举止。二是延伸司法职能,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当前我国基层自治的法治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要积极依托综治平台,参与基层网格建设,提高基层群众依法自治的能力。三是弘扬司法正能量,保护基层德治基础。人民法庭要通过案件审理、法治宣传等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加强指导,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人民法庭要积极加强对基层解纷组织的指导,实现矛盾纠纷处置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五是做好信息前哨,助力党委政府科学精准决策。人民法庭可以有效发现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系统性、重复性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
    人民法庭工作职能完善的目标    一是明确定位,做强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解决纠纷的排头兵。人民法庭要始终立足解决纠纷这个根本职能,高效高质量处理矛盾纠纷。人民法庭是繁简分流的过滤阀。人民法庭要通过“多元调解+速裁”模式,分流过滤一批简单案件和类型案件。人民法庭是诉调对接的枢纽站。一方面人民法庭指导委托各类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对其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另一方面对其移转的案件迅速转入审判程序。因此,人民法庭恰恰处于诉调对接平台的对接点上,在诉调对接中具有关键性作用。
    二是推动引领,打造一站式“解纷超市”。在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托县乡综治中心,打造一个“解纷超市”,并将点状的解纷节点联通成一张“解纷网络”。“解纷超市”就是将包括各类纠纷解决组织和人民法庭都引进来,设置“摊位”,让群众根据自身矛盾纠纷的种类和特点,选择最适合的解决纠纷的组织和程序,使人民法庭真正担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和确保法律正确适用的引领作用。(作者单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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