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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6-03
2020-06-03 第09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井水过滤后直接卖检察机关督促整改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颖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35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颖茜)直饮水机未在卫健委备案,无滤芯更换记录,水源用的是抽取的井水……日前,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的督促下,该区卫健委迅速整改了一批直饮水销售点。
    近年来,社区直饮水机得到诸多居民认可,逐渐得到普及。自4月28日起,该院与区卫健委深入社区,对直饮水机卫生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在湛河区北渡镇一社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台直饮水机没有按照规定公示营业执照、滤芯更换记录、水质监测报告等信息。这台直饮水机位于一家品牌净水器店铺门口,由该店铺管理设置,上面标示着“桶装水两元一桶”。
    店主称其在店铺后院打井抽水,经过净水装置过滤后进行出售。按照《河南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源必须使用市政自来水,过滤后的井水是不能作为直饮水出售的。另外,该店铺没有在卫生部门备案,仅靠自家购买的水质检测笔进行检测,也没有滤芯更换记录。店主出示的营业执照是直饮水机设备方的营业执照,店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包含售卖直饮水,属于超范围经营。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商家拆除这台直饮水机,次日再次到现场跟踪检查拆除结果。
    此次检查共发现4个社区8处直饮水机存在问题。该院在要求整改的同时,依法向该区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监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该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堵塞漏洞,跟进整改。
    据了解,截至5月底,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部分社区还对直饮水机滤芯更换情况、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进行了线上线下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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