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5-25 第13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方城县检察院 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侦查监督 |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1 |
|
|
|
|
|
|
本报讯近年来,方城县检察院采取备案待查、部门联动、技术并用三项措施,进一步扩大监督面,将侦查监督贯穿于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解决了侦查监督有盲区、出漏洞、不同步等问题。 该院在备案核查中,积极主动联系侦查机关,督促侦查机关按照规定将报案登记、刑事立案、强制措施适用等情况抄送检察院备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有撤案或作出行政处罚等以非刑事程序处理的情况,要将有关决定及材料报送检察院备案。检察院相关部门及时审查,必要时可调卷审查,防止侦查机关通过以罚代刑、以教代刑等途径降格处理。 同时,该院案管中心牵头,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对捕后撤案、捕后不诉以及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避免捕后至移送起诉前出现监督真空,突出监督的同步性和完整性。为提升监督实效,该院将科技手段融入司法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物证提取,书证鉴定等进行技术分析,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加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护。 通过落实一系列监督措施,该院的侦查监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监督过程存在的疑难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时国庆戚东允)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