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0-05-22 第07版:人 物
| 大 | | 中 | | 小 |
|
|
公 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94 |
|
|
|
申请人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请鹤壁市怡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编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备从事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上述条件同时具备,可向本院提交书面竞聘材料。本院收到材料后,根据审核意见选定管理人。 二、申报方式 1.申报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5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申报书的主要内容为: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报价方案; 2.报名时间:自公告刊发之日起七日内; 3.报名地点: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系人:毕登科联系电话:0392-7238799 淇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