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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5-20
2020-05-20 第09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原阳县检察院审慎办理涉毒案促进社会治理

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夏兴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92
    罂粟花虽然鲜艳动人,但罂粟却是提炼毒品的原材料。
    村民种植罂粟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说可以用作药材治病,有的说做菜时加一点可以让菜更美味,还有的说只是为了观赏花。
    为有效遏制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行为,去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加大禁毒宣传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保持警钟长鸣。
审慎办理36起涉毒案
    去年,原阳县检察院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受理审查起诉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36案36人。
    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其他问题?如何才能实现惩治与预防双重目标?该院专门指派员额检察官娄丽娟统一审查,尝试找出类案背后的根源。
    娄丽娟在审查中发现,这些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大多是老年人,有的生活贫困,有的身患重病,他们种植罂粟苗并没有用于制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只要达到500株就构成犯罪,至于种植的用途是食用还是制毒,并不影响定罪。
    在这些案件中,一些案件的种植数刚达到立案标准,涉案人员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微小。比如贫困户李某,丈夫早逝,她独自抚养两个女儿,还有一位80岁的婆婆要照顾。一诉了之是否能取得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娄丽娟把这一情况向该院检委会进行了汇报。
    该院经过深入调查、认真研判,并向上级院请示后,认为其中不少涉案人员符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条件,最终决定对2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其他不符合从轻减轻条件的15人提起公诉。
办案普法两不误
    在调查走访中,不少村民议论“种几棵大烟苗就犯法,真是头一回听说”,检察干警意识到要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必须填补村民思想认识上的法律空白。
    为此,娄丽娟和该院检委会一名专职委员对这21起不起诉案件进行下乡集中宣读、送达,将公开送达案件结果变成了一堂普法宣传公开课。
    由于这21起案件涉及11个乡镇、20个村庄,且涉案人员普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检察干警联合6个派出所的民警,分批次进行集中送达。
  “罂粟是毒品,种罂粟苗是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希望以后不但自己不再种,还要多向亲戚朋友宣传,一旦发现要及时举报,让更多人知道这些法律知识。”送达现场除涉案人员外,还有他们的亲属以及村干部,检察官一边讲解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一边进行普法宣传。一名旁听的村干部说:“以前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请检察官放心,以后再来俺们村,保证一棵大烟苗都见不到!”
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
    除了在办案时进行释法说理,该院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该院督促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城的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消除因经济利益驱使种植、使用罂粟的隐患。在县电视台播放专题片,以案释法。
    同时,该院还组织检察干警走进农家,开展了“禁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咱不拿它做毒品,就是种几棵开花好看,或者下锅蒸着吃行不行?”宣传活动中,有村民发出疑问。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种罂粟,就有可能进拘留所,甚至被判刑……”检察干警耐心讲解。
    活动现场悬挂了条幅、设置了咨询台、准备了普法资料,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咨询。
    通过一系列举措,该院将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做得更深更细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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