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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第12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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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当好“宣传员”“核查员”“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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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德芳徐龙兵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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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更好地提高税收宣传质 效,濮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足业务 特点,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切实做好“三 员”角色,充分发挥催化作用,将税收宣 传贯穿于税务稽查全过程。 一是当好“宣传员”。入户检查前, 稽查人员牢固树立“宣传员”意识,将税收 政策宣讲和最新优惠政策解读作为前置 性规定动作;在作案头分析时,根据系统掌 握的数据和企业行业特点,列出企业可能 享受的优惠政策清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 宣讲有针对性;在对企业送达《税务检查通 知书》时,通过与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 面对面交流、沟通,进一步全面细致地将税 收政策讲深讲透,确保政策精准推送到户。 二是当好“核查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作为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核查员”,在核查企业日常账务处理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实企业各项政策是否享受到位,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减税降费“礼包优惠”,保障企业减税降费红利应享尽享;充分发挥稽查优势,对实地检查时如发现企业由于政策掌握不准或计算失误等原因产生的多缴税款,及时辅导企业做好退税工作,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三是当好“辅导员”。在税务检查结束后,稽查人员作为企业的“辅导员”,针对企业在税务处理和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过程中 遇到的“个性问题”开展“定制服务”,通过 查管互动机制向征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 相关的稽查建议,特别注意收集企业对税 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操作性不强、受 益面有限、获得感不明显等问题,深度剖 析,查找症结,及时反馈,协调解决,尽 心尽力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服好务,做 到既严格执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又 主动作为,确保税收政策落实落地。 (谢德芳徐龙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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