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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5-19
2020-05-19 第10版:大墙内外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1
河南易和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LKT296):
    本委已受理刘琪琦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郑东劳人仲案字[2020]36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向我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0年8月4日9时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你单位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完成举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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