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4-29 第12版:平安新乡
| 大 | | 中 | | 小 |
|
|
保护母亲河检察机关向非法捕捞亮剑 |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夏兴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34 |
|
|
|
|
|
|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夏兴宇)“我们联合新乡市农业农村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对黄河原阳段、平原示范区段非法捕捞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活动,邀请你们参加。”4月23日,原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致电原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 近期,原阳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黄河流域原阳段存在沿岸群众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电鱼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捕鱼行为,这种掠夺式捕 捞严重破坏黄河流域生态 平衡,污染黄河水环境;同时电鱼对人身安全也将造成极大隐患。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向原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原阳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常态化巡查与设置标语等普法宣传相结合,重拳整治非法捕捞行为。4月23日,原阳县农业农村局邀请原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参加新乡市农业农村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原阳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执法行动,对黄河流域原阳段、平原示范区段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多起非法电鱼、禁渔期使用“绝户网”大肆捕鱼行为,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在现场通过对群众发放宣传册、张贴公告、打横幅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原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违法行为证据固定等提出建议,并参与普法宣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