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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第11版:平安焦作 大 |  中 |  小 

焦作市检察机关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受表扬权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李军科/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69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李军科/文图)近日,在温县检察院执检干警监督见证下,温县司法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赵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宣告表扬决定(如图)。张某被表扬的消息很快在“温县社区矫正群”里扩散开来,全县2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备受鼓舞,纷纷表示要向张某学习,积极将自身改造与服务社会结合起来,争取早日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更好地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据了解,受表扬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今年45岁,因涉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2017年9月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后,张某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服从监督管理。同时,他还热心公益,资助贫困学生,义务献血,参与道路救援,并因参加“传化·安心驿站”公益项目,被授予“优秀好站友”称号。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张某自备弥雾机、消毒液等物品,每天随温县应急救援队到街道、社区、学校义务消毒。为保障家人安全,他中午一般不回家,午饭用方便面、矿泉水解决。此外,张某还向温县赵堡镇卡点赠送300个口罩。他的事迹被媒体先后报道,温县应急管理局为其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其“抗疫先锋”称号。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符合《河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的表扬条件,遂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温县司法局对其提出表扬。温县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程序,正式对张某提出表扬。
    近日,焦作市检察院指派专人到温县,与张某及有关社区矫正人员见面谈话,鼓励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张某感谢检察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一定会更加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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