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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第11版:平安焦作 大 |  中 |  小 

博爱县检察院用司法温情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孙建设张文鸽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0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孙建设张文鸽)“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挽救了我们的企业,我将加倍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近日,博爱县某民营企业负责人裴某收到了该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对检察官连声道谢。
    2015年8月至10月,裴某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虚假转账、资金回流等方式,为福建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当年10月19日,裴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交违法所得88777元。
    今年2月2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博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所有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到企业实地走访。检察官了解到,该民营企业现有员工100余名,年产值上亿元,每年缴纳税金近300万元,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当时,企业正处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裴某因涉嫌犯罪,无心经营,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考虑到裴某系初次作案,且能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交违法所得,博爱县检察院检委会综合研判全案,最终依法对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我们办案既要严厉打击,也要体现人文关怀,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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