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4-15 第13版:法在身边
| 大 | | 中 | | 小 |
|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
“内黄县生态修复公益林”正式挂牌 |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高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2 |
|
|
|
|
|
|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高楠)近日,在内黄县检察院多方协调下,占地500余亩的“内黄县生态修复公益林”正式挂牌。截至目前,已有5名当事人全部缴纳补种树木费用,3000余株杨树苗已在生态修复公益林栽种完毕。 今年3月,内黄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一直未得到修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直处于损害状态。内黄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两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违法行为人通过补种树木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建议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补栽场地,派专人看护管理。经认真调研,多方协调,在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该院最终确定了补栽种植场地,并将其命名为“内黄县生态修复公益林”。 内黄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兆江表示,公益林的建立不仅解决了近期相关案件当事人补种树木的问题,也为今后行政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复制的经验,与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合力,真正起到了 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 效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