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3-27 第12版:依法打击
| 大 | | 中 | | 小 |
|
|
以为“爱花”不算偷5人盗桃树被拘留 |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磊通讯员王艳/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7 |
|
|
|
|
|
|
行为人用电动车运桃树被发现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磊通讯员王艳/文图)近日,正阳县公安局真阳派出所抓到5名偷盗桃树的嫌疑人。 3月18日10时许,该派出所民警李靖、王俊和辅警陈军在辖区开展巡查。他们行至真阳镇北二环路时,发现5名男女正在用电动车运路边的桃树。李靖等人赶紧上前,想问个究竟,却见5名男女撒腿就跑。这肯定是心里有鬼!民警将他们全部拦下。 这5人自称是“爱花人士”,看上了陈庄社区居民种在路边的桃树。经查,这5人分别是杨某某(男,65岁)、胡某某(男,45岁)、李某某(男,57岁)、李某(女,43岁)、刘某(女,30岁)。“我们这不算偷!我们就是看那桃树开花太好看了,想搬回家种到院子里……”民警听到他们理直气壮的辩解后,当场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他们盗窃桃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这才哑口无言。在民警的教育批评下,杨某某等人承认了自己因为一时贪心,偷盗花木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杨某某、刘某、李某某、李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胡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