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0-03-27 第11版:法治故事
| 大 | | 中 | | 小 |
|
|
公 告 |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8 |
|
|
|
|
|
|
李红伟等以下20人,因无理由长期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七款规定,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决定与李红伟等以下20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登报公示向你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以内到本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2020年3月27日 附件: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拟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 李红伟、张永涛、郑干杰、韩振宇、路矿红、李春杨、马晓庆、焦彦辉、张婷婷、杨少勋、汪文龙、常兴、季红舟、范军峰、范富超、陈 浩、杨利伽、崔璨、曲星屹、杨春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