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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7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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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
对涉案房产实行全天候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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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通讯员徐晓艳郭思楚/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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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通讯员徐晓艳郭思楚/文图)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管城区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这是我省法院系统首次启用电子封条。与以往纸质封条不同的是,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 当日上午10时许,管城区法院执行局政委杨跃慧带领执行干警,来到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70号正商新蓝钻的一处房产,对其加装电子封条。该处房产所涉案件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经管城区法院主持调解,李某、郭某应向周某支付借款1578873.13元及利息,后因李某、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将电子封条加装到所涉房产的门上。与以往传统封条不同的是,该电子封条整套系统外观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有“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电子封条上还印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 电子封条加装完成后,执行干警进行了测试(如图)。河南法制报记者看到,测试者轻轻触碰时,电子封条毫无反应;用拳头重击时,电子封条的摄像头立即启动拍摄,并播放警告语音,同时把信息及破坏者的影像及时传送至执行干警的手机上。 管城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介绍,电子封条全称是“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它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相关信息化技术研发而成,由硬件和系统平台两部分构成。 马新平介绍,电子封条外观醒目,牢固耐用,可多次反复使用,整个安装过程只需几分钟,可以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如果查封不解除,任何人都不能进入被查封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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