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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第05版: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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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审判两不误远程开庭当庭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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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袁晓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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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袁晓毅)3月12日,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刑一庭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上诉人自愿认罪并当庭撤诉,合议庭经过合议后裁定准许撤诉并当庭宣判。 原审被告人燕某某、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一审法院以燕某某、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燕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由于是在疫情防控时期,开庭前,刑一庭工作人员协调远程提讯相关事宜,进行“无接触式”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及审判员通过视频与检察员、辩护人及原审被告人远程连接,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顺畅。 此次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上诉人燕某某认罪服法主动要求撤诉,并当即写下了撤诉书。合议庭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其表示服从原判,其申请撤回上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合议后作出准许撤诉,裁定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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