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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鹤壁市中级法院

中止执行支持企业生产防疫物资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任春燕王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2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任春燕王宇)鹤壁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日前紧急中止对某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强制执行,受到好评。
    3月初,该院执行局接到一份邮件称,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申请中止执行。
    经调查,该公司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新冠疫情发生后,该被执行人即被当地政府确定为消毒防疫物资的主要生产单位。该被执行人迅速复工复产,其生产及捐赠的消毒液在为湖北及当地防疫消毒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院执行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紧急研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目前防疫物资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该企业复工生产对提高偿债能力的有利性,决定对该被执行人暂缓采取查控等强制执行措施,并立即通过云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听证。
    听证期间,执行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当前疫情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司法政策,听取双方意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同时告诫被执行人暂缓或中止执行不等于不执行,一定要把握好机会,用实际行动脱掉被执行人的帽子。听证结束后,该院执行局第一时间作出裁定,中止了对该企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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