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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第09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南乐县检察院追缴服刑人员养老保险金

作者:河南法 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 闫卫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34
  本报濮阳讯(河南法 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 闫卫东)近日,南乐县检察院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行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发放、领取养老保险金行为。
    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宋某等7人曾因刑事犯罪被执行收监。在此期间,他们的养老保险金仍在发放,导致国有财产流失。该院先后两次向县人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进行了详细核查,对相关养老保险金进行了追缴。
      此外,该院还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人社局制定了《南乐县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为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保障。截至目前,该县服刑人员养老保险金已全部停止发放,追回违规发放养老保险金2918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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