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1-22
2020-01-22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我省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将享受特殊医保报销政策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23
    本报讯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消息,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我省郑州市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66岁,周口太康人,在武汉市工作,2019年12月29日出现发热、胸闷气短等症状,2020年1月7日返回周口市就诊。患者1月10日转诊至郑州,1月20日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省疾控中心采集该病例标本进行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弱阳性,并将标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病毒核酸复核检测。1月21日,中国疾控中心确定病毒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对该病例进行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正在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专家提醒,目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群众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有咳嗽、喷嚏时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遮挡口鼻以减少病菌传播。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本报记者)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的特殊报销政策具体为: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为防范疫情扩散我省全面禁售活禽    本报讯1月2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我省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以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扩散。 (本报记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