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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第12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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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高利贷,跟随、殴打、拘禁债务人…… |
17名涉案者最高获刑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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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社法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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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社法)2019年12月30日,社旗县法院对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宣判,涉案17人被判刑,最高获刑20年。 2007年以来,被告人杜某纠集被告人侯某等人在社旗县唐庄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4年5月16日,杜某等人合伙出资成立了“投资担保公司”,在该县周边非法从事发放高利贷、牟取高额利息活动,并召集和雇用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贴身跟随、殴打、拘禁等手段,逼迫债务人喝尿、冬天下水洗澡,在被害人住处摆放花圈、点燃鞭炮等方法,催收债务和高额利息。 2019年12月20日,社旗县法院对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杜某等17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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