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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2-31
2019-12-31 第13版:司法行政 大 |  中 |  小 

律师来当“和事佬” 精准调解效果好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04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今
  天你们达成还款协议,双方都要遵守……”日前,在河南智卓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律师邱芳园就王某与某协会之间的债务纠纷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律师来当调解员,不打官司化纠纷,这在我省已成常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以来,我省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251个,每个县(市、区)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我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今年3
  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出台《全省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根据该意
    见,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
      协会、律师事务所都要设立律师调解
        工作室或调解中心,经律师调解达
          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
                效力,确认有效后,一方当
                    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
                          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律师做‘和事佬’,好处显而易见。”邱芳园说,“一方面,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说理释法准确清楚,能引导矛盾双方理性化解纠纷;另一方面,律师有办案经验,能精准对接纠纷双方的诉求。”截至目前,全省入册的律师调解员共有2171人。251个调解机构中,在法院设立的有72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的有74家,在律师协会设立的有10家,在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有95家。各地初步探索建立了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协会律师调解工作经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解决,分别纳入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专项预算。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律师调解工作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我省将继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律师调解“河南模式”,为全国推广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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