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2-31
2019-12-31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3年来,我省公安——

依法提升管理水平展现河南良好形象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井春冉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01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井春冉)12月30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3年来,我省公安机关细化工作措施,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依法提升对在豫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水平,展现了河南对外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汇聚了让中原更加出彩的强大力量。
    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正式施行,为公安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河南公安机关立足长远,研究制定一系列服务操作规范性文件,并立足当前、紧盯重点,围绕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服务等工作,细化完善会议协商、联络员会商、定期走访等工作措施,并积极沟通协调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座谈、研究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同时,立足本职、提升服务,河南警方制定《窗口接待工作规范》《对外服务公约》等内部工作规章,主动服务、及时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急切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年来,河南公安机关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职,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规范引导、协调联络、资料审核等工作,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建立代表机构、开展项目活动、扎根公益事业提供便利和服务。截至目前,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13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备案临时活动,251家在外省市登记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开展项目活动,活动总计600余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